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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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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进口料件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商品(包括旧服装、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、含有害物、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垃圾等);

  2、用于拆解、翻新的废旧汽车、摩托车及其主要部件;

  3、为种植、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、种苗、化肥、饲料、添加剂、抗生素等。

作者:佚名 来源:不详 发布时间:2007年08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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